8月17日,重慶日報記者從市教委獲悉,《重慶市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》(以下簡稱《細則》)出臺,今后,將對民辦學校實行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分類管理。
根據(jù)《細則》要求,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根據(jù)辦學定位和發(fā)展規(guī)劃,依法依規(guī)自主選擇設立營利性民辦學?;蛘叻菭I利性民辦學校,但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。
營利性民辦學??缮暾堊兏鼮榉菭I利性的民辦學校,非營利性民辦學校不得申請變更為營利性民辦學校。
以捐贈資產(chǎn)舉辦或者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,應設立為非營利性民辦學校。
《細則》要求,民辦學校的名稱應當規(guī)范,不得冠以“中國”“中華”“全國”“國際”“世界”“全球”等字樣。
實施其他非學歷高等教育的民辦學校名稱應含有“專修學院”等字樣,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名稱應當含有“培訓”字樣(含簡稱),不得與學歷教育民辦學校名稱混淆,不得稱為“××學院(大學)”。
營利性民辦學校的名稱應當符合公司登記管理和教育相關法律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。如“重慶××高等專科學校有限責任公司”或者“重慶××培訓學校(或者中心)股份有限公司”。
按照《細則》要求,現(xiàn)有民辦學校應在2022年9月1日之前選擇登記為營利性或者非營利性民辦學校。2022年9月1日前仍未完成選擇登記的,按原法人屬性確定。
2016年11月7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間設立的民辦學校(不含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培訓機構),只能登記為非營利性民辦學校。(記者 匡麗娜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