◆羅躍
近日,新華社微信公眾號發(fā)布了一篇題為《拘留!男子連環(huán)補票,又想“買短乘長”》的文章。文章指出,男子周某因買不到回家車票,偶然得知“買短乘長”這一逃票方式。第一次僥幸過關,嘗到一點甜頭后,5月9日又故技重施。經(jīng)查,周某惡意逃票2次,逃票金額達700余元,因詐騙鐵路票款行為,被長鐵警方處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。
9日下午,汨羅東站派出所民警在出站口例行盤查時,發(fā)現(xiàn)一年輕男子站在補票處,神情很慌張,便上前進行盤問。男子稱“要補票”。民警覺得可疑,遂對其身份及購票信息進行查驗。查詢得知,男子周某花了14.5元購買了G6526次深圳北到光明城的車票,列車到達長沙后又補買了一張G826次長沙南到汨羅東的車票,總共花了49元。而周某實際乘坐的是深圳北至汨羅東的G6034次列車,車票價格423.5元。并且其并未對光明城至長沙南區(qū)間進行補票。
網(wǎng)友對周某惡意逃票,被長鐵警方處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給予點贊。紛紛稱別總想著占小便宜,貪小便宜要吃大虧。別耍小聰明,還是踏踏實實做人為好。
前些年,普通列車時代,乘坐火車時乘客“買短乘長”“無票乘車”并不少見,源于交通發(fā)展的滯后和制度的不完善。如今,伴隨合法乘車及相關制度的完善,“買短乘長”“無票乘車”顯然是違背了國家相關法律法規(guī)的,理應受到打擊或處理。一方面要進行嚴厲打擊,另一方面要從機制上杜絕這種現(xiàn)象。
俗話說:“勿以善小而不為,勿以惡小而為之?!辈灰驗槭羌^小的壞事就去做,不要因為是件較小的善事就毫不關心。只要是善,即使是小善也要做;只要是“惡”,即使是小惡也不能做。好事要從小事做起,積小成大,也可成大事; 壞事也要從小事開始防范,否則積少成多,也會壞大事。所以,不要因為好事小而不做,更不能因為不好的事小而去做。唯物辯證法告訴我們,事物的發(fā)展都是由量變引起質(zhì)變的,要防微杜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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