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(通訊員 許小冬 文/圖)近日,黔江區(qū)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在開展“冬季交通安全突出違法行為”專項整治時,查處一起無證且飲酒駕駛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,及時消除了交通安全隱患。
當天,交巡警支隊公巡四大隊組織警力在國道319線濯水鎮(zhèn)路段開展專項整治行動。19時24分許,民警檢查一輛普通二輪摩托車時,其駕駛人曾某神色慌張且身上散發(fā)著一股酒氣。按照逢疑必查的原則,民警對曾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(如圖),其結果為69mg/100ml,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。在民警進一步核查曾某的駕駛信息和車輛信息時,發(fā)現其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,屬無證駕駛。
現場,民警對曾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,并面對面進行了交通安全宣傳,曾某表示今后一定守法駕駛、安全出行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交巡警支隊依法給予曾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罰款1000元、未取得對應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罰款500元的處罰。
交巡警提醒: 無證駕駛、酒后駕駛都屬于嚴重交通違法行為,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規(guī),文明安全出行。